0 (自由時報)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在YouTube看到自己的通姦照,「小三」怒告元配妨害秘密,桃園地院法官審結判處元配4個月徒刑,考量她坦承、雙方已和解,予以緩刑2年。
判 決指出,桃園市呂姓婦人懷疑葉姓丈夫跟許姓女子有一腿,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,民國102年8月間,徵信社人員跟蹤發現葉男與許女一同進入中壢區某摩鐵,隨 即通知呂婦前來會合「抓姦」,呂婦持錄影機衝進房間果然拍到「姦」情,呂婦事後要求丈夫與許女斷絕往來,但仍發現兩人繼續暗通款曲,呂婦憤而將通姦畫面上 傳到YouTube,並指名道姓指出是許女的通姦照。
判決指出,畫面不斷透過網路流傳,許女103年5月間上網搜尋資料,以自己的名字作為 關鍵字,沒想到竟然看到當初的通姦照出現在電腦螢幕上,反控呂婦涉嫌竊錄、散布他人非公開活動、身體隱私部位,竊錄部分呂婦獲不起訴,散布則被判處4個月 徒刑,法官考量呂婦事後坦承、表達悔悟,已與許女達成和解,因此予以緩刑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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