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自由時報)
情境證據推斷 法官判通姦
〔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〕涉採購案收賄被判刑的某部立醫院李姓醫師,在 外金屋藏嬌,「小三」劉姓女護理師還為他產下1子,小孩都6歲了,結褵40年的髮妻卻被蒙在鼓裡,直到勞委會(已改制為勞動部)一封「廢止李醫師聘雇外籍 看護工」信件,李妻起疑扮起柯南,跟蹤丈夫到豐原區某社區,還技巧地套了社區警衛的話,才發現另有一名「李太太」,憤而提起民、刑告訴。
雖然被告2人堅持不進行親子鑑定,法官仍以李妻提供先生出入劉女住處等的間接證據,以情境證據推斷確有通姦和相姦行為;刑事部分,李醫師與劉女依妨害家庭各判5月徒刑,民事部分2人應賠償李妻50萬元。
沒請看護 收到廢止公文
李男90年擔任某公立療養院長期間,涉採購案收賄,103年間被控涉入醫院採購弊案,被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刑3年半。
判決指出,李男說,與劉女是在89年間因同事關係認識,絕無婚外情,劉女95年到東南亞旅遊與「小曾」一夜情,96年4月產下一子,由於找不到小曾,劉女認為孩子缺乏父愛不妥,他基於雙方是同事,經常探望,小孩與他投緣,才收為乾兒子,小孩也一直認定為父親。
李 妻說,她在102年6月收到勞委會的信,內容是要廢止李男聘雇外籍看護工,她家沒雇人看護,難道先生另外有家?某日李男下班,她一路跟蹤,來到豐原區一處 社區大樓,李的車直接開進地下室,她等到半夜都不見人離開,翌日請朋友代為訪友,探查李男去的樓層,發現房產所有人是劉女。翌日到該社區,假意跟警衛說要 寄長春月刊給李醫師,警衛還稱呼劉女為「李太太」,進一步問警衛,得知劉女有名6歲兒子。
起疑跟蹤 發現另一個家
李男女兒也證實,她回國與父親同住約1個月,曾看到父親手機螢幕有男嬰照片,父親搶回手機都不說話,又看到手機簡訊有女子傳「兒子又在肚子裡踢我了」,她堅信父親已另組家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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